李永忠(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原副院长):互联网行业反腐正当时
近日,一篇“互联网反腐愈演愈烈”的网文,引起不小的关注。据不完全统计,“2020年腾讯、阿里、百度、美团、滴滴等互联网公司公布的贪腐案例超过200起,是互联网反贪行动中,案例最多的一年,不仅涉及高管,更有基层员工参与贪腐,涉及金额高的多达千万元。”
不少媒体问我对此如何看?我以为,除了编辑为抢人眼球的文章标题——“互联网反腐愈演愈烈”,搞反了外。文章中事实的表述,与客观实际应该基本相符。
这些年,尽管全国反腐斗争(包括互联网上的反腐)下了大力,但互联网上的腐败却是愈演愈烈!
何以如此?因为互联网上的反腐,面临五难:
第一,难在方法未能及时更新。尽管我们有很多反传统腐败的手段,却缺少反新型腐败的方法。互联网上的腐败,属于一种新型腐败。今年一月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对当前的反腐态势作出重要判断,并第一次提出:“传统腐败和新型腐败交织,贪腐行为更加隐蔽复杂。”正是这种交织,引发了互联网上腐败的愈演愈烈!
第二,难在内部曝光的局限。互联网公司为抢占先机,常常采用烧钱大战。20多年前我就归纳过:凡是权力、资金、资源、项目密集的领域,往往也是腐败的易发多发的密集区域。在业务急速拓展的过程中,有些公司任人唯亲,任人唯利,致使一些“蛀虫”被招进公司。有些公司为了抢占先机,打败对手,坐上头把交椅,不惜采用巨额补贴,发起业务扩张的进攻战,让这些“蛀虫”有机可乘。但不少公司在挖这些“蛀虫”时,常常只搞内部曝光,定点定人消除,斩草不除根。
第三,难在权力过分集中。一些互联网公司的事业部,常常集权力、资金、项目于一体,而且采用农耕社会用人不疑的传统作法,导致授权不但过大,而且过度。事实证明:无权无腐败,有权有腐败;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出现绝对腐败!
第四,难在家丑不可外扬。其实,互联网公司在极其快速的发展过程中,腐败一直就伴随其间。但是家丑不可外扬的思维定式,让不少公司选择了自我解决、自我了断的错误做法。后来发现,为掩盖一个错误做法,需要采用更多、更大的错误做法。在不断的循环往复中,最后引爆的不但是更大的错误,而且是更大的家丑!
第五,难在没有异体监督。互联网公司基本都有合规审查的部门,但都是同体监督。基本没有异体监督的部门。结果,再锋利的刀刃,也砍不了自己的刀把。
面对这“五难”,有两组数据值得高度重视。一是《2020上半年互联网企业反腐报告》显示,仅2019年至2020年上半年,就有28家中国互联网企业曝出约250起腐败舞弊案件,这也是中国互联网行业反腐行动中,案例最多的一年。二是由京东倡议组成的互联网反腐联盟——“阳光诚信联盟”已有约400家成员。
我以为,这两组数据表明,互联网行业面临愈演愈烈的腐败态势,不少互联网公司开始认真思考,反腐斗争如何改单打独斗为合成作战,如何改粗放式反腐为集约式反腐。因此这两点具有里程碑意义。
它标志着互联网行业的反腐斗争,出现“五大转向”态势。即:由隐性斗争,转向显性斗争;由内部处理,转向外部处理;由依规查处,转向依法查处;由一家公司解决,转向组成联盟解决,由不公开宣传,转向公开宣传。
近20年前,我对原河北省委书记程维高一案,做过这样的剖析:一是权力失衡;二是管理失控;三是监督失效;四是教育失误;五是自律失败。
当时我就明确指出:反腐败,看起来表现于查的强度;其实质,体现于改的力度!老虎苍蝇当然需要一起打,但更必须通过政治体制改革,改革产生老虎、滋生苍蝇的体制、机制!
中医理论强调,扶正固本,才能邪不可干。俗话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亡羊补牢,犹未为晚。
现实生活中,一个无缝的蛋,一万只苍蝇也很难叮进去。一个有缝的蛋,一只苍蝇就能轻易的叮进去,并产下它的卵。苍蝇的一生,要经过卵、蛆、蛹、成虫四个时期,繁殖非常快。苍蝇具有一次交配可终身产卵的生理特点,一只雌蝇一生可产卵5-6次,每次产卵数约100-150粒,最多可达300粒左右。一年内可繁殖10-12代。炎炎夏日,它们8天就可生产一次,一只雌蝇产卵的后代数量,理论上可高达上万亿只。仅一只苍蝇身上就能够携带六百多万细菌,可以传播肠炎、结核、痢疾、伤寒等30多种疾病。在一个干净的环境里,苍蝇很难繁殖。但是,在一个到处都是破蛋的环境里,苍蝇繁殖蔓延则不可阻挡!
据此,我们对赖小民贪腐的17.88亿余元,就能有一个很具体的概念——如果以刚出库的第五版一百元币新钞来计,一张约重1.15克。1亿就是1.15吨,17.88亿大约20.6吨。赖小民就是裂了大缝的破蛋,苍蝇在其里面繁殖了17.88亿只卵!
由此可见,老虎露头当然就要打,苍蝇乱飞当然就要拍。才能把这种以高位重权侵吞国家集体民众资产的老虎,以腐败有机物为食的苍蝇,遏制在可能的最低程度。
集我四十多年反腐败的实务工作和研究工作之体会。反腐败当然离不开查案,但绝不能等同于查案,更不能止步于治标!
反腐的压力当然在案中,功夫却必须在案外,成功则只能靠政改!
遏制腐败的主要方法大致有三。其中,内部两条,外部一条。就内部来说,一是要形成科学的权力结构;二是要建立科学合理的选人用人体制。从外部来讲,三是要借助外力,形成异体监督,及时发现,及时曝光,及时查处,及时改革。上世纪七十年代,香港廉政公署的反贪经验,值得我们认真借鉴。
我以为有三副药可以应当前互联网公司开展反腐败斗争之急:
首先,聘请反腐专家把脉问诊,实地调研,以便对症下药。
其次,主动联系纪检监察机关和法院检察公安机关的学院或培训机构,选送骨干前往培训,以便提高实战能力。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通过内外结合,真正形成异体监督的体制。
这既需要媒体的及时介入,公开监督;也需要企业间的公平竞争,加强政府“有形之手”的监管;还需要建立诚信记录,将露头的违规违纪违法记入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