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数字藏品天价交易下,深藏不露的那些事儿
当“博物热”持续升温的今天,面对数字虚拟时代的来临,除了拥抱市场新风口外,文创产业应该对文化的传承与创新做些什么呢?博物馆应该通过版权来垄断整个文创产业吗?
文物数字藏品的“秒杀市场”
数字藏品的出现,为遭遇同质化问题严重,创新难的实体文创产业带来了新的转机。2021年10月,作为最知名的数字藏品售卖平台之一,支付宝旗下的数字藏品交易平台鲸探发起了针对文旅数字化的“宝藏计划”,而其文旅、非遗类数字藏品发行占到约70%。其中,湖北省博物馆上线的首个数字藏品“越王勾践剑”, 限量1万把,参与抢购的人数却高达60万,在1分半内售罄。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至少有24家博物馆发行了文创数字藏品。值得一提的是,无论在哪个平台发行,这些文博类数字藏品刚一上线就立刻售罄,火爆程度不输冰墩墩。以金沙遗址博物馆为例,首次试水数字文创,基于太阳神鸟等文物衍生的4款数字藏品上线50秒一扫而空;春节期间在StarArk数字文创平台上线“欢庆虎年”系列藏品,30秒完成“秒杀”。
“复制型”文物数字藏品
不难发现,这些不在少数的博物馆与鲸探等数字藏品平台合作推出的文物数字藏品,其实都只是简单将文物三维扫描后赋予文物三维扫描件数字藏品从而进行销售。
以甘肃省博物馆授权鲸探于5月16日在网络上销售其馆藏的“人头形器口彩陶瓶”为例,该数字藏品是对“人头形器口彩陶瓶”三维扫描形成的数字复制件,完全未对文物本身的造型或外观进行任何改变,没有产生不同于该文物本身的独创性作品。
可怕的是这并不是个例,就目前而言,博物馆所“授权”数字藏品平台发售的电子藏品,基本都属于对文物的纯粹复制,没有任何的创新。他们并没有以文物为原型或灵感、或者采用借鉴文物中的美术元素创作出一些电子艺术品。
在今年4月12日国家文物局在北京组织召开的数字藏品有关情况座谈会上,也释放出明确信号:“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正规授权方式利用文物资源进行合理的创新创作,文博单位不应直接将文物原始数据作为限量商品发售。”
这都可以看出,国家需要的不是技术和创新含量极低的一张照片,或是3D模型的宣扬传统文化,而是希望文博类数字艺术品可以有更多的创新形式,来弘扬中国传统文化。
而这些被博物馆授权的数字藏品平台假借国家支持用科技力量弘扬传统文化的有利政策,完全采用简单“复刻”的手段割了一波热爱文化群体们的“韭菜”。他们最终发售的数字藏品除了创造一个又一个惊人的市场价值外,长期下去只会不断消耗珍贵文物背后的传统文化价值,在未来我们的文化又如何能得到更好地发展?
赋予“文物”新的生命力
想要让文化遗产真正地“活起来”,就不能任由它们成为这些平台上的“禁脔”。
我们需要从现在开始就坚决抵制因不断复刻造成不良的市场秩序与跟风现象,这导致创新力量逐渐消失,从而带来文化创意源头的“截流”,公众及文化产业的损失却是无可估量的。
文物数字化的初衷,是让更多人看到中华文化绚丽多彩的一面,是希望借创新的力量发挥文物真正的价值,让它们重获新生!
那么,对于给平台授权的博物馆,他们难道是无辜的吗?他们难道只是无意被牵连其中吗?所谓的文物版权真的合法吗?在国外,博物馆数字资源开放化已成大势所趋,纽约大都会、芝加哥艺术博物馆、荷兰国立博物馆等纷纷加入了“CC0无权利保留协议”(Creative Commons Zero),开放了数十万件艺术高清大图,供公众免费下载且不限制使用。
然而何时这股开放之风能吹开国内博物馆封闭的数字大门呢?希望在未来,能将文化重新归还给中国的新青年群体们,让充满创造力的他们带领优秀中华传统文化攀上新的巅峰,造就中国文化市场的盛世之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