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扩大)会议暨主任会议召开 赓续红色血脉 弘扬功勋模范精神
昨日(7月26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扩大)会议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十二次主任会议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一次集体学习和“七一勋章”颁授仪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易中强主持会议,市领导钟军、吴国杰、甄仁旺、顾达华、陈霞参加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扩大) 会议暨主任会议
△易中强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
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要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原原本本读原文,认认真真悟思想,吃透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机关党委要组织各支部认真开展好组织生活会,不断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领会和把握。二是要赓续红色血脉,弘扬功勋模范精神。要用心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我市丰富的红色资源,结合人大工作职能,开展专项调研,加强科学保护;同时,要部署谋划好下半年机关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筹备好开展好人大机关“颂党恩、跟党走”文艺活动等。三是要牢记初心使命,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成效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能。
会议还审议了有关召开市十五届人大八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和有关人事事项,同意提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
△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七次会议
昨日下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市第十五届人大第八次会议的决定及有关人事事项。会议还颁发了任命书,并组织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庄严宣誓。
(江门日报记者/唐达)
江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江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的决定
(2021年7月26日江门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通过)
江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定:江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8月5日(星期四)在江门召开。会议建议议程:1.选举;2.其他。
江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5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江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7月26日通过:
决定任命:
刘杰为江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何渝为江门市金融工作局局长。
任命:
叶毅贞为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免去:
叶毅贞的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马健文的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现予公告。
(责任编辑:钟淑仪_JM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