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高管,在职期间投资经营同类企业,挑战商业诚信
近期,读到多篇腾讯网转发的文章,有的文章名字叫《程祖明:胸怀赤诚之心 一路砥砺奋进》,有的叫《程祖明:以梦为马,格局非凡》,内容基本差不多,都是写一个民营企业家的。细读之下,未免对主人公的成功经历感到励志和羡慕,但是简单百度一下后,却发现主人公的成功经历有很多自相矛盾甚至问题之处。这位民营企业家“程祖明”做为最严监管的上市公司的前高管,在公司上市之后及在职期间就隐名开办或投资大量同行内衣或服装企业,是否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是否有悖忠实诚信?是否有违规之嫌?要知道,一旦高管涉及隐瞒同业竞争,都是非常危险的,近些年,很多上市公司高管都因此触雷。而这篇文章的主人公“程祖明”,不仅仅是上市公司股东和高管,还自称是联合创始人。
近几年,上市公司高管涉及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等的违规行为屡见不鲜,监管机构基本禁止此类行为。香港联交所规定更加严格,要求主要股东必须签署不竞争承诺函,竞争性业务在上市规则里有明确定义,主要股东和管理层一旦签署承诺函,就必须严格遵守,这是一条“高压线”,不能碰撞它,否则可能面临严重后果。这篇文章内容可能已暴露出比较严重的问题。
前述所提到的文章,文中写到“在都市丽人于2014年上市后……程祖明先后投资了都市智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南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东香蜜闺秀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兰缪服饰有限公司、广东聚优街科技有限公司、西藏名仕乳业有限公司等一系列企业”,百度可见,香蜜闺秀、兰缪、聚优街均为经营内衣或内衣关联企业。其中文章提到“香蜜闺秀的诞生,就源于他运营都市丽人多年所深刻感受到的内衣品牌传统连锁加盟模式的痛点。……香蜜闺秀用5年 时间拓店2000多家,员工规模已近万人,销售增速领跑行业。”。“投资打造兰缪这个品牌,则是基于程祖明对消费升级趋势的把握。……兰缪作为一个针对中高端消费者的轻奢内衣品牌,在程祖明的规划主导下问世了。 通过跨境电商与线下购物中心两个销售渠道,兰缪实现年销售额近3亿元。”以上文章的自述的内容说明,毫无疑问,“程祖明”早在5年前就开始同时投资、经营并实际控制自己担任高管公司以外的内衣及关联企业。
再百度“程祖明”的离职信息,2019年2月1日公告称“…自2019年2月1日起,该公司执行董事程祖明已调任为该公司非执行董事”,而在2018年6月29日公告仍称“公司获公司的主要股东、执行董事兼首席营运官程祖明告知,其已于2018年6月29日透过其全资附属公司川龙投资有限公司按每股约3.9521港元的平均价格从市场上购买合共60万股公司普通股。该等股份相当于本公告日期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约0.03%。”
而通过爱企查查询公司变更信息,显示直到2020年2月25日,程祖明才变更股东及董事身份。
也就是说,直至2020年2月25日,“程祖明”一直担任上市公司的核心高管、主要股东、董事等重要职务。
那么,问题来了,“程祖明”早在5年前“香蜜闺秀用5年时间拓店2000多家,员工规模已近万人,销售增速领跑行业”,其就已经开始实际经营和投资任职公司以外的内衣企业,是否合适及合法合规?
这样的文章,对被报道者来说,实在有点“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