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医科大学常年面向海内外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昆明医科大学常年面向海内外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我校常年面向社会诚聘海内外高层次高水平人才及优秀博士,我们将为您提供优质的科研环境、广阔的发展空间和贴心的人才服务。竭诚欢迎海内外各界英才来校工作,共创事业!
一、岗位设置及条件
(一)全职引进高层次人才
1.第一层次:杰出人才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模范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具有团队协作精神,身心健康;有高深学术造诣,活跃在学术前沿,在国内外学术界具有崇高学术地位;在本研究领域取得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的重要成就;对本学科专业建设和发展具有战略性和创造性构想,具备领导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达到或超过国内外先进水平的能力。比如,国家“两院”院士、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作出重大贡献者。一层次人才年龄不作限制。
2.第二层次:领军人才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模范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具有团队协作精神,身心健康;有较高学术造诣,活跃在学术前沿,在国内外学术界有较大影响;在本学科专业领域有突出学术成就;对本学科专业建设和发展具有重要贡献和影响,或取得重大关键技术突破,具备领导本方向赶超国内外先进水平的能力。比如,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作出突出贡献者。二层次人才年龄原则上在55周岁及以下。
3.第三层次:学科带头人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模范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具有团队协作精神,身心健康;有一定学术造诣,活跃在学术前沿,在国内外学术界有一定影响;在本学科专业领域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学术成就,或取得重大技术创新,能够带领和促进学校相关学科取得突破性发展的能力。比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教育部“青年长江学者”入选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课题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或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重大)项目负责人、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作出重要贡献者。三层次人才年龄原则上在50周岁及以下。
4.第四层次:学术骨干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模范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具有团队协作精神,身心健康;有独立研究方向,学术思想活跃,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具有一定学术影响力;在本学科专业领域能产生有影响的学术成就,或取得有影响的技术创新,能够促进本学科某一研究方向产生一定学术影响的能力。四层次人才年龄一般应在45周岁以下。
5.第五层次:优秀人才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模范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具有团队协作精神,身心健康;满足教学科研需要;在本学科某一研究方向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学术成果;在同年龄段学术人才中具有突出的学术发展潜力。特指学校通过公开招聘、留学回国人员安置、博士后出站、调动等方式接收进校的国内培养的博士、教育部认证的国外博士学位获得者及国内外出站博士后。五层次人才年龄一般应在40周岁以下。
(二)非全职引进高层次人才
达到上述一、二、三层次人才,以科研合作、项目研究、教学指导、访学交流等灵活方式柔性引进到校工作。非全职引进人才年龄不作限制。
二、专业领域
常年引进医学、理学(生物学)、法学、管理学、教育学等学科高层次人才。
三、薪酬待遇
(一)全职引进高层次人才
人才类别科研和配套费住房补贴年薪其他
杰出人才各项待遇从优,由双方商定
领军人才(自然科学)不少于1000万450万不少于150万根据学校学科学位点建设情况,遴选为学校有关学科研究生导师;
提供单列职数参加校内专业技术职务评聘。
领军人才(人文社科)不少于300万450万不少于150万
学科带头人(自然科学)不少于500万元350万不少于100万
学科带头人(人文社科)不少于150万元350万不少于100万
学术骨干(自然科学)200万120万不少于50万
学术骨干(人文社科)60万120万不少于50万
优秀人才(自然科学)10万博士后:40万;博士(获学历学位双证):30万享受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以及学校各类津贴。
优秀人才(人文社科)8万
*领军人才同时引进或配备专门的学术团队;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配偶符合调动条件的可随调并在校内妥善安排工作。
*学术骨干参加校内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单列职数)需视学校岗位设置情况而定。
(二)非全职引进高层次人才
符合第一、二、三层次条件的国内外学者短期来校工作的,在完成合同和协议约定的前提下,按为学校工作时间,分别给予6万元/月、5万元/月、4万元/月的薪酬(以上薪酬兑现要按合同签订和协议内容考核合格后发放)。非全职引进人才的科研团队平台建设经费根据所聘岗位职责和承担的工作任务及引进人才所在部门条件等情况具体商定,但一般不高于同层次全职引进人才科研团队平台建设经费资助额度的三分之一。非全职引进人才不享受住房补贴,在校工作期间学校提供住宿补贴,标准为400元/天,按实际在校工作天数计算。学校每年给予引进人才报销两次国际或国内(原单位)往返差旅费用。
对学校学科专业建设急需引进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全职引进人才,引进待遇不得高于非全职引进的第三层次人才,按照“一人一策”原则面议。
各层次人才所享受货币性补贴、年薪等待遇均为税前,需按财务管理要求缴纳个人所得税或其他税费,由学校代扣代缴。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杜老师
联系电话:0871-65922929
传真:0871-65922929
电子邮箱:kyrsc@163.com
通信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街道春融西路1168号昆明医科大学校务管理中心人事处106室
邮政编码:650500
附件:昆明医科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申报表.doc